2017年4月17日 星期一

新聞選輯:安寧緩和醫療常見Q&A-1

資料來源:http://weiminchu.blogspot.tw/2017/04/q.html

安寧緩和醫療常見Q&A-1
作者:朱為民
2017年4月15日 星期六

Q. 安寧緩和醫療,是不是什麼都不做,放棄等死?

A. 安寧緩和醫療並不是什麼都不做,相反的,我們幾乎什麼都做!只要是想的到的治療,不論是藥物治療、營養治療、心理治療、藝術治療、芳香治療、傳統醫學治療……只要是對於病人和家屬生活品質有所提升的,我們努力的做。所以,安寧緩和醫療並非不治療,而是當治癒性的治療(如手術、化療、放射治療)效果不好或是副作用超過忍受的程度時,我們轉換治療的方向,繼續陪著病人和家屬走下去。



Q. 安寧緩和醫療,是不是很貴?是不是有錢人才有辦法接受治療?

A. 目前安寧緩和醫療的三個層次:住院治療、共同照護治療以及居家治療,健保都有納入給付範圍,所以民眾只要支付部分負擔即可,與一般健保給付的治療費用並無不同。


Q. 想要接受安寧緩和醫療,一定要到安寧病房去嗎?

A. 不一定的。目前安寧緩和醫療的三個層次:住院治療、共同照護以及居家治療,其中共同照護以及居家治療都無須入住安寧病房,也可以享有安寧的照顧。


Q. 安寧緩和醫療,是不是安樂死?

A. 不是,安寧緩和醫療不是安樂死。一般在國外合法的安樂死中,無論是醫師直接施打藥物於病人身上,或是醫師開立藥物後經由病人自己施打,都是透過外力加速死亡的一種方式。但是安寧緩和醫療並非如此,我們並沒有使用任何方式加速死亡。相反的,我們接受生命生老病死的自然過程,並且在這過程之中盡可能地維持病人和家屬的生命品質。所以,安寧緩和醫療,不是安樂死。


Q. 如果我想要簽署「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」,要去哪裡簽呢?

A. 可以到各大醫院的服務台詢問取得意願書紙本簽署,或是至「台灣安寧照顧協會」的網站下載,網址:http://www.tho.org.tw/xms/


Q. 簽署「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」之後,一定要註記在健保卡上嗎?要如何註記呢?

A. 根據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」,意願書不是一定要做健保卡的註記。但是一般民眾出門在外可能不會將醫院書隨時帶在身上,所以還是會推薦將意願書內容註記在健保卡上。如何註記?將意願書正本郵寄至原索取之醫院或台灣安寧照顧協會,協會人員即會協助註記。


Q. 簽署「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」之後,是不是無論遇到任何狀況,醫護人員都不會救我了?

A. 不是的。您簽署的意願書已載明,是在當您成為「末期病人」的狀態下,並經過二位專科醫師卻認為末期後,意願書內的醫療抉擇內容才會生效。換言之,除非是本身已有末期疾病的病人,一般情形下若發生意外,醫護人員當然會盡力急救。若急救確定無效,在二位專科醫師確認後,才能執行意願書的醫療抉擇。

(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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